傅军委员:应鼓励更多创新型“独角兽”企业在A股上市

  • 作者: 韩秉志
  • 时间: 2018-03-07
  • 来源: 经济日报

       “在资本市场上活跃的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创新公司,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方向的代表,是市场活力和生机的标杆。”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新华联集团董事局主席傅军建议,国家应鼓励更多创新型“独角兽”企业在A股上市。

       傅军委员指出,当前,全球对创新型企业的争夺愈加激烈。近几年,我国在利用资本市场促进创新型企业发展方面作了不少工作,先后推出创业板和新三板市场,大力推动社会资源向创新型企业集聚,内地资本市场也培育了一些有活力的创新型企业,但距离建设创新性国家发展战略总体布局的要求差距较大。主要体现在:

       第一,创新型企业没有优先“绿色通道”可享受:第二,发行政策对创新型企业上市包容性和容忍度不够,依然刚性要求实现连续及较高盈利、依然刚性要求同股同权、依然对发行市盈率“一刀切”;第三,配套退市制度执行不力,优胜劣汰机制尚待完善,没有更好发挥监管应有作用。

       傅军委员建议,证监会积极吸收国际资本市场特别是美国成熟有效有益的制度与方法,改革上市发行制度,增强制度的包容性和适应性,切实落实中央精神,支持和保护创新型企业的发展。一是加快推动创新型企业上市,率先推进注册制改革,在盈利标准、发行价格等方面放松行政管制,让市场说话;二是大胆探索尝试同股不同权,放开重组审批,鼓励海外创新型上市企业回归A股或在A股分拆上市;三是加强监管,强化退市机制,增强信息披露透明度,充分借鉴美国等发达国家在投资者保护方面的制度,如集体诉讼、财务造假入刑、追索赔偿等,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四是完善股票减持规定,区别对待,适度缩短创新型企业投资资本锁定期,调动其投资热情,让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